Vita's profile植净的一棵树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Lists

Vita

Occupation
Location
Interests
一个不修边幅,大吃大喝,绝不节食的小姑婆。

植净的一棵树

October 24

钟镇涛的下作

忽然看见一篇文章,钟某人痛斥前妻,声称其让自己败家破产,真是下作。
一个成年人连自己的财产都照顾不善,投资失败,转而痛斥是当初的妻子买名牌衣服败家之故,真正好笑。
出生大富之家的章小蕙嫁钟镇涛的时候只有22岁,婚姻维持了9年零9个月,这是一个女人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一段时光。钟当初爱妻甚,甚至变卖所有家财,在八十年代的香港用300万给其一个豪华婚礼,一方面可以看出当年曾经深爱过,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钟从来不懂得量力而行,用粤人话来说,就是“没有这么大的头,戴这么大的帽”。
两人的关系在地产投资失败后结束,钟痛斥其妻败家,在其破产后依然维持其贵小姐的作风,两人关系不得不宣告结束。
章小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不去做判断,也许真有其可恨可叹之处,但是钟镇涛的言行却无耻之极。章的名言是——“我这一辈子只懂得打扮。”很堕落糜烂是不是?当然是,但是她从来就没有说过她会挣钱,她根本从出生就在享用老爸的钱,你钟镇涛应该一早清楚。既然当初不自量力,抛弃理智在感情上昏了头,就得自己吃今天的苦果。一个成年人,怎么可以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懂得埋怨他人?何况那是一个他曾经深爱的人?
两人离婚后,章小蕙从来没有说钟镇涛的坏话,相反当初那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已经成为了钟口中的恶魔。两人离婚时欠2个亿的债务,在钟的眼里,这个两亿不是自己投资失败,而都是对方克夫所致。
钟同学,如果你属于真正的男人,应该向对方抱歉我不能照顾你一生一世,如果没有那么大度,最起码也维持缄默。她酷爱名牌?难道你不是结婚那天就已经知道了吗?男人在一段关系中以受害人形象出现,最最下作。
本来公众人物的事情,作为NOBODY不应该发表任何意见。可是市面上看见越来越多男生,在一段关系破碎后喜欢以受害人出现,前女友、前妻在其眼中口中都是恶魔,恶魔都在愉快生活,而他幼小的心灵已经不敢去再爱。而这些幼小心灵又特别喜欢向旁边的新女友倾诉,与其一起恨前人。这样下作,到底是干吗?

两个女人

写这本书的感想之前,想起了林衣(我的老好宿舍)说的一句话,她说,其实在事业与感情很难两相得意,有很多人不觉得自己哪方面有缺陷,是因为他们两方面其实都很平庸。
两个女人,一个琼瑶一样的陈美眷,一个亦舒一样的任思龙。当初林衣问我此书的内容是,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她的——“有一个男人与琼瑶结婚并一直生活愉快,直到他遇见了亦舒才猛然发觉他从来没有恋爱过。他为亦舒而倾心并奋力追求,最终却只能回到琼瑶的身边,并终生怀念亦舒。”
这本书的男主角是施扬名,女主角是任思龙与陈美眷。在故事开始的时候,施觉得自己无论是事业还是爱情都是两相得意,尽管后来他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两相平庸。开始的时候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结婚十周年那日,下班,我驱车去买了五十朵玫瑰花,然后开车回家。一路上塞车,但心情好得无与伦比,一路哼着歌,从《兰花花》到《日升之屋》。”那时候的施认为自己确实如自己的名字“扬名”,并有了爱妻。陈美眷闲时搓牌,不看张爱玲,喜欢穿艳丽的颜色,像小绵羊一般温顺,思想十分单纯,可是扬名说,这一切都不重要,美眷长得美。如花美眷,我的爱妻。
如果是这样,扬名会与美眷一直幸福生活下去,直到79岁的那天跟孙子回忆起当年的恋爱趣事。可是偏偏在那个夏天,从哈佛回来的任思龙加盟了扬名所在的电视台,故事的发展就走向了另一个方向。不知道为何,亦舒很喜欢选取夏天作为恋爱的开始时间,在《玫瑰的故事》中她曾经这样写到——“我知道你们的事。在夏日的热风中,你们为恋爱而恋爱,一朵花可以引起无限喜悦。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你以为地球从此停止转动。”
扬名在刚开始的时候非常不喜欢思龙,他认为一个妙龄女子,每天工作15小时,没有恋爱,工作时候咄咄逼人,不是心理变态又是什么?为着工作的缘故,扬名与思龙狠狠吵过好几次,用扬名的话来说,他对女子的好印象从来都是来自妈妈与爱妻,这样温柔的女子,现在这个女人,他吃不消。思龙只穿白,扬名说在香港这种脏的地方穿白,简直是犯罪。
原谅我略去了一切的细枝末节,包括扬名整个长时间的对思龙欲拒还休,不断反复矛盾挣扎的过程而直奔主题。有一夜,因为要回去取一个剧本,扬名一人开车回电视台的办公室,却在黑暗中看见办公室的一丝亮光。原来是任还在黑暗中赶工,她不知道推门进来的是扬名,以为是自己的女秘书,于是慵懒地感慨——:“玛莉,饭盒买回来了?什么都坏了,打字机、影印机,我什么时候崩溃呢?”彼时窗外的天空是一种深紫色,天还没有完全变黑,室内的灯光黄玄地打在她头顶。任彻彻底底属于女人的慵懒让扬名如遇鬼魅,几乎是逃一样地开车回家,却在脑海里面不断回响着思龙的那句话——”我什么时候崩溃呢?”
扬名猛然发现,思龙居然记得他最爱的饮料是云尼拿冰淇淋苏打,这是他的爱妻美眷用了10年都没有记住的事情。终于扬名向思龙表白——“我从来没有恨过你,我一直都爱你,因为不能爱你,所以只好恨你。离婚,或许离了婚来追求你,然后你可以拒绝我。” 思龙脸色苍白,然后她说——“拒绝你?早在你知道我之前,我已认识你。” 
之后是一段天翻地覆的日子,美眷终于向全世界亲友以受害人的名义宣布了这件事,而扬名也终于与思龙住了在一起。尽管备受所有亲友的指责与同事的笑言,尽管美眷以一个太太的角色,以孩子的母亲给扬名施加了诸多压力,但是扬名依然认为,思龙就是他本来应该静静等待的女人。之后是两个人唯一甜蜜的一段时光,从来只穿白色的思龙对扬名说,“从现在开始,我不净穿白色,我会尝试做一个颜色女郎,因为你给我生命带来颜色。”
所有的爱情,但是美学,而婚姻是经济学。一切光环慢慢褪去后,扬名开始慢慢估量与思龙在一起的现实成本。他得养那位没有工作能力的前妻与两个孩子,还得与思龙维持一个家。思龙住石澳,这是香港一个蓝天别墅区,月租四千八,在80年代初的香港,那是天文数字。扬名问她,思龙,诚然你赚得多,可是你月薪多少?思龙回答他,我不是靠薪水过日子,父母有钱留给我。扬名说:“可是我只配住大厦中的小单位,我就是那么一个人,思龙,你如果爱我,你不会反对。有什么事,请你与我辩白,请你不要一走了之,表演得那么潇洒。”思龙看着他:“当初你喜欢我,岂不是因为我比旁人都潇洒?” 扬名感叹,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当恋爱终于牵涉到生活的实际一面,思龙的敏锐又原形毕露。 
扬名越来越觉得,思龙是他难以掌握的女人。她可以把整个别墅不切实际得用白色的装修,可以用瘦金体写“惆怅旧欢如梦”,可以不为薪水,只为打发时间而工作。然后有天,思龙非常疲倦,扬名敏感地指出,思龙,你怀孕了。我要照顾你。思龙苍白地笑——“另外那笔余数,还可以照顾一个妻子与一个孩子?当然,可以省一点……省。这个字我不大懂。”
思龙独自一人去拿掉孩子,扬名为此大发雷霆,思龙说:“扬名,我不是那种割破手指也得等你回去哭诉的女人。正如你说,已经太迟了,多年来我只有我自己,我没有倚靠别人的习惯,我不能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信托于你,我的决定是正确的,你已经有两孩子,第三个马上要出世,我的自尊不允许我在这种时候怀孩子。多年来我都这么过了,我还理有没有人同情我?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个真理:我必需生存,就因为恨我的人多,我得活得更好。”
当晚扬名就搬离了思龙地家,他依然爱她,直到那刻他依然爱她,但是他知道她负担不起她。她甚至比她赚得更多,更能干,他掌握不了她,如她所说,这些年来她只有他自己,她没有依靠任何人的习惯。
最后分手的时候,扬名说,思龙,我们大概一辈子不会再见了吧,此时两人都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告诉我,既然不结婚,你打算在七十岁的时候做些什么。
思龙说,“看书,睡觉,养猫,等死。”她苍白而向往,“死。” 
“不怕一个人寂寞?” 
“但是我一生人都惯性地寂寞,你几时见过我联群结党地享乐过?我不喜欢人,我从来不想讨好他们,现在我致力于不想得罪他们。”
两人就这样分了手,扬名又回到了美眷的身边,一切彷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任思龙这个人彷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是扬名说,“有很多时候,想起任思龙,心中隐隐牵动,就像那首歌形容的:一半乐事,一半令人流泪。忘记她?开玩笑,不可能的事! ”
扬名的婚姻生活彷佛恢复正常,美眷又以胜利姿态出现在亲友的面前,碰出一只牌之余,她也会闲闲的说:“男人嘛,总要作怪,只要肯回头也无所谓。”一派打了胜仗的样子,容光焕发。 
不久,美眷在法国生下了一对卵生女儿,扬名有了四个孩子,一切从此轻松愉快,扬名知道,自己将从此一直过下去,他余生不会再不自量力追求亦舒式的女子。
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扬名说:“回家的途中,我想到这个白衣女郎,我的颜色女郎。她的生命是幻觉,我的不是。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否定人生的意义,我不行,我在电视长篇剧、麻将牌、孩子们的尿布中老死,我配不起她。有那么一刹那,思想起她,我已充分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
 
 
故事到这里,是结束了。
林衣曾经跟我说过,琼瑶的女子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最后都得到美好结局,而亦舒的女子,只不过是披着狼皮的羊,结局可想而知。在倔强的外表下,一个女人不过只是一个女人。我曾戏言说,孩子,又寂寞又美丽不错呀,她说我晕倒,我宁愿丑陋而有人爱,都不愿意孤芳自赏。但是其实到底是走那一条路,并不由人选择。是美眷还是思龙,虽然说性格有其决定之处,但是决定道路不同的,终究归咎是命运吧?如果早十年遇见施扬名的是任思龙,或许她根本不会演化成为一个倔强的白衣女郎。
施扬名是来了,但是来晚了十年,中间夹杂着那么多的辛酸,无人能够知晓。爱情是美学,婚姻是经济学,这是我一直以来认为的观点。在年轻的时候,如果那个适当的人出现了,嫁给美学,那是多么美满的事情。可是来晚了,就算最后真正是来了,但是生活已经慢慢把我雕琢成一个经济学家,我也不会再有年轻的心,旺盛的精力,一切从头再来的憧憬为美学而牺牲什么了。只有从此只藏于心的美学,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思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天上所有的星

(从今天开始每隔几天,植净会与你分享一部亦舒的小说,放在“亦舒小说”栏目里面,如果寥寥几语能让你有看这本书的冲动,那么我将微笑。) 


这本书的书名来自于《小王子》之中那一句著名的话——“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这本小说的男主角叫于展航,女主角?没有女主角,这本书出现过的所有女子,包括那个让展航恋恋不能忘的段福琪都不是女主角。这本书属于展航一个人,是关于一个少年在一段时光中对爱的迷恋。 
故事的主角于展航在父亲出事前因一面之缘爱上了被富翁养在深闺的女子段服琪,后来父亲因车祸去世,于展航一直以为段是凶手,夹于爱与恨之中成为一个沉默的少年,虽身边不乏妙龄好女子,却对段始终恋恋不能忘。年少英俊的他总喜欢在深夜骑着自行车,迎着蓬蓬的风,骑到段的屋前静默。他用自己的整个少年时光去铭记这位有着细腰的女子,是以一直喜欢比他年龄大的成熟女子,是以一看见与段有些许相似的女子就如惊弓之鸟,是以在段搬家后,他绘制无数黑白素描,把段成为“星”,用互联网向全世界寻找她的踪迹,即使他不打算对其表白什么。后来在一个春日,他与一位朋友驾车出外的时候,遇一位“少妇”的车碰撞了一下,相方交涉的时候“少妇”叫他“展航”,他却无法辨认她是谁。“少妇”愣住,苦笑道“已经不认得我了。”  事主走后,于展航看着联系人电话,上面清晰写着三个字——段服琪。 
于展航居然对他曾经迷恋过的人相见而不相识,前尘往事,明明并不遥远,却仿佛隔了一百年,或许那个夏天,于展航在重遇段福琪后,他内心那一缕无法压抑的火花终于熄灭,然后,成人了。而距离展航绘制黑白素描才短短几个月,那些图片,还在网上流转着。 
所以亦舒在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才会是——“不要笑,少年往往以为十年是一个世纪,而天上所有的星,都是他所爱的人。” 
像我们自己一样,相信每个人都曾经有过一段年少青涩的岁月吧,为赋新词强说愁,然后在一个夏日遇上了他或她,在还没有看清楚对方之前就自以为爱上了对方,他或她是谁谁谁并不重要,我们爱上的是爱情本身,是那一段似水流年的时光。然后在自己的瑰丽想象中度过了成人之前的所有岁月,却在街角的一角认不出那个我们意象中一直迷恋的对象,知道同行的人说,喂喂,那个不正是×××?然后才猛然愣住。什么,那个是他§她?我那么多的眼泪那么多年。 
把此书推荐给小鱼看,小鱼是我的好友,我叫她小植净,我们遭遇往往相似,但是她的遭遇往往比我晚一点。她说她很喜欢这种平淡之中带着一些暗涌的故事。 
自以为这些年来已经苍老不少,自以为从18岁那年开始我已经不再是个小孩,却有一夜对小鱼说,其实到现在,我还是未能忘记某些人某些事,或许他并不如理想中好,或许有天在街上碰到我也不会再认得,我记得。当年我17岁,我很喜欢穿白衣服,而他很喜欢穿黑色,现在我22,我喜欢了穿黑,他穿白。  小鱼说,呵,天上所有的星。 

是以那一刻有点想流泪,虽然有天,我也会忘记。 

最爱的妆容

最爱的妆容是,只涂口红,绝对不画眼睛。头发,要不是黑色的带有点点蓬松的直发,要不只把全头的头发扎成一个发髻,低低挽在脑后。
无论如何不画眼睛。亚裔眼睛,无论怎么画都画不深,即使有些人很努力扩大面积,最后都只有画皮的感觉,还不如清清爽爽。
头发,不喜欢死板的直发,喜欢那种,90年代初,还没有发明直发技巧前,有一点蓬松的精心打理过的黑长发,那样的一点蓬松的感觉,得天天洗才有。
要不发髻,梳发髻的人,以小脸的最好看。
现在的我是中长的黑发,皮肤敏感得很,头发在脸过刺激莫名,因此决定变成第二种。
有人警告我说,如果我把头发都梳成一个发髻,脸会显得更长。嘿嘿,不管了。不是说,长脸显得高贵吗?

为谁风露立中宵

不知道为何,这几年都很喜欢一句清代的诗: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要为其风露立中宵的人,肯定不是身边能触手可得的人吧,但是恋恋不忘。
亦舒有一本小说叫《一段云》,里面年轻的男主角爱上长他十年的云四姊。后来他跟另一个女孩结婚了。婚后有一天遇见云四姊,他鼓起勇气说:“你听过吧,我们中国人有一句话,叫除却巫山不是云。四姊,你是我的一段云。”云很成熟镇静地说:“不要想太多,你现在半夜醒过来,谁睡在你的身边,她就是你的云。”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是中学,并没有太深感慨,现在想想,然,确实然。
曾经沧海?不需要了,偶然立立中宵就足够了。想3个月前的往事还说得过去,想3年或以前的,太过分了,谁有空想到这么远。
September 17

红色秋千上的少女(转)

红色丝绒秋千架~~

这是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

一个畸形XXXXX的爱情故事

由上世纪初著名建筑师斯坦福·怀特设计的麦迪逊广场花园,它的华盛顿方形曲拱至今仍然屹立.该座豪宅在当时是纽约上流社会俱乐部。其主人斯坦福·怀特追逐女色,安装红色天鹅绒秋千在他老麦迪逊广场花园以吸引年轻妇女。红色天鹅绒秋千一时成为焦点新闻报导。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1906 年6月25 日斯坦福·怀特于其亲手建造的麦迪逊广场花园被哈里·凯·索刺杀身亡。 哈里·凯·索是女演员伊芙琳·内斯比特的狂暴善妒的百万富翁丈夫.
  
  斯坦福·怀特---
  被认为是天才卓越的建筑师。他设计过超过五十座大厦,多数被人称道, 其中包括麦迪逊方形庭院和华盛顿方形曲拱。他极其花心和XXXXX,其拥有的豪宅有不同的女主人, 爱巢分布藏匿在纽约这个城市中。在其中的一座豪崽里,一只红色天鹅绒秋千架从天花板垂悬下来, 他最喜欢让他的年轻情人们, 穿戴象小女孩, 在秋千架子上荡秋千(有够XXXXX滴~~)
  
  先放张1号男猪脚PP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伊芙琳·内斯比特----------
  
  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家境贫寒,生得极其秀美.父亲是一名律师.其父去世后,伊芙琳放弃学业开始工作以养家糊口.
  
  15岁时,她来到纽约,给一个艺术家当模特儿,并且是个有抱负的演员。偶然的一次机会,年轻貌美的她吸引了当时的大建筑师,年长她将近30岁的斯坦福·怀特的注意力.斯坦福·怀特把她请到麦迪逊广场花园的塔楼上他的寓所里,给她斟了一杯香槟,杯中放了蒙药(后来我就不说了)
  
  著名的红色丝绒秋千架子被安放在斯坦福的豪宅麦迪逊广场花园的2楼的一个特别高且空旷的天花板上,斯坦福最喜令少女裸体在架子上打秋千.自从他疯狂的爱上了伊芙琳后,他解散了他的太太军团,秋千架子似乎只是为了伊芙琳而设.(这是一段怎样的时光,我不得而知.他们有4年在一起的时间,从后面的发展看来他们不是没有感情的,可能是这种近乎疯狂XXXXX的爱让伊芙琳窒息)
  
  在与斯坦福在一起的日子里,伊芙琳不甘心的一次又一次寻找新的目标和精神寄托,想离开斯坦福,期间一男演员曾向她求婚,但是遭到斯坦福反对和阻挠,并强迫她堕胎2次.后伊芙琳认识了百万富翁哈里·凯·索刺,后者对其一见钟情,在他俩一次欧洲旅行回来后,伊芙琳最终于1905年4月4日答应了哈里的求婚.
  
  哈里·凯·索刺其人专横跋扈,占有欲强烈,嫉妒成性。对于妻子与其前夫的关系常常大吃其醋,而且他是个残暴的XXXXX者.婚前就以对女孩鞭打XXXXX为乐.伊芙琳不堪忍受毒打和XXXXX,常常去斯坦福处寻求安慰,哈里·凯·索刺则越来越嫉妒,久积的怒火终于在1906 年6月25日爆XXXXX手枪,枪杀斯坦福·怀特于麦迪逊广场花园,当时宅内屋顶剧院上演一出戏剧,一派歌舞升平.哈里·凯·索刺被当场逮捕.
  
  来看看2号男猪脚(超级XXXXX狂)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终于要放PP拉~~让我们来看看女主角到底有多美^0^
  
  Evelyn Nesbit, 1902 年 。" 希望黎明" 
  ------应该是她刚刚出道不久拍的一部片子,这照片会被PS过么?真的很美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弗拉戈纳尔的《秋千》,绘于1767年。不知有联系没有,不过情节很象。

  

August 27

爷爷,一路走好

明天,就是爷爷去世一周的日子了。

太突然了,到今天依然无法相信他的生命用这种方式作出了结。爷爷已经90岁,身体非常好,我们原来全部人都认为,他会活到100岁,成为人瑞。

原本以为,我是不会哭的。谁知道当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竟然哭得那么厉害。至今公安,还没有给我们一个交待。

到今天,我还不相信,我已经失去了他。这位陪伴我22年,给了我四分一血统的人。

与生命相比下来,所谓“得不到的爱”,根本不算什么。 

 
July 01

英雄不论出身

社会有一种风气是鄙夷文科生,认为她们是蠢蛋,工科理科的可以高傲走过,尚且自立成群议论窃笑文科生,更多的,艺术生。

这风气,真是怪异。

文科生都是不懂得数理化的蠢材吗?不见得,高中年代数学学得好的不少人选择了读文学读法律,而也有很多数学平庸的人成为了大学的理科生。

许多数学好的人为何选择读文?只是相形之下,对方认为自己更擅长或者更喜欢文科。就是说,兄弟,人家没有兴趣的理科居然比以之安身立命的你要强。

同样地,不见得理工科的人都是没有感性的书呆子。兄弟我认识许多浪漫得含蓄浪漫得别具一格而且艺术感特强的人最后都成了理科生。

选择文还是理还是工?那只是别人的选择,你有什么权利随便评论。

文科生或许真的终生只是一个打字人员,但是当得好的,可以写《哈里·波特》。理科生如果没有天分不过是机器操作员,做得好的,自然会是比尔·纳什。

成功就是成功,英雄不论出生。

一个平均分才60的理科生取笑一个平均分90的文科高才生,好比一个大学毕业而没有找到工作的人对着比尔·盖茨大叫:他妈的你还没有大学毕业。

June 17

往上爬

遭受失落打击,一个所谓强人对我流露出鄙夷。
我想说,你无权对我评论什么,我们谁也无权评论其实我们不了解的人。
无话可说,为何我不像你一样去考GRE而选择去相对轻松的英国?可知道我没有连续高度作战的身体本钱?可知道我这几年都在经历些什么?我不是那种有一点小伤风就把QQ签名都改掉的人,除非是非常熟悉的朋友,否则我不会对她们抱怨我的生活。
随便批评我的人,又可知道我有多大的代价才能不停学而坚持把大学前三年都读完?可知道我有多少个夜晚整夜无眠?
印象中最受伤害的一次,是在非常非常辛苦的情况下,向一个熟悉的人诉说了一下,而得到的评论是我不够坚强。
那一刻我心灰意冷,从此没有再向对方诉说。
我的朋友们,如果不幸我向你们诉说了,请不要随便鄙夷我。我实在无意随便打扰。
身体已经开始慢慢走出低谷了,我知道我这几年几乎是白过的,那么此刻,其实我有勇气决心去追,而我的身体也渐渐允许我这样做,我很庆幸我“无为”的是我大学几年,我现在还输得起。
而我希望还不会太迟去追,上次在初中同学的群上有个男生说,觉得我老了很多很多,我希望下次见他,我会容光焕发起来。
而那些一直在我身边耐心的朋友,我感谢你们,也无法忘怀。
我要努力往上爬,其实我不该祈求全世界明白我,能说心事的朋友,几个足够了。
有一晚,我对某位“异性知己”说,我要努力往上爬。
他说,爬那么高干什么?
我说,上面风景好,而且听不见闲话。
他说,可是我怕,你会想念我。
我说,你在乎吗?
他说,不在乎。
我说,既然如此,何必在乎我是否想念你?
他说,因为,我会想念你。
 
那一刻,百感交集,我有一具永远的大提琴,天涯海角都可以带着。
June 03

华人的玻璃天花板

『内容简要』作为聪慧勤奋与机遇的幸运结合,美籍华裔在过去数十年创造了无数辉煌的事业例子,但是却在民族力量的代表——政治上,华裔却有令人无法理解的缺位。本文从华人自身的传统文化,民族性格与美国社会的双方面分析了华裔在美国政界有着“玻璃天花板”的原因,并展望了美国华人的未来政治地位与参政的可能。

 

美籍华裔,一群拥有中华民族勤勉,聪慧的优良传统以及美利坚顶尖教育机会与创业机遇的幸运儿,过去数十年来在各领域创造出让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偏偏在最能代表一个民族力量的领域——政治地位,华裔却有着令人无法理解的缺位与沉默。

移民专家曾经以“玻璃天花板”这一生动形象的比喻说明过华裔在美国政界的尴尬地位——抬头可见,却难以进入。有人总结为肤色歧视,然而我认为并不恰当。黑人中有如国务卿身居高位的,美国参议院中也有不少日裔与印度裔。学者认为,尽管美国许多白人也歧视黑人,但是却没有人不承认黑人是美国人。“但是对于华裔的态度要复杂很多,单纯种族歧视的成分大为减少。准确地说,是一种排斥心理占主导,甚至发展为仇视。”

为何华裔难以走入美国政界?除了肤色以外,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华人受自身的传统性格与文化秉承的影响。第一代移民自然不用细说,许多人认为“香蕉人”就可以免除这种继承,我不敢苟同。华人家庭中的沉稳,中庸,敬重长辈,勤奋等特质在家庭生活与教育中可谓代代相传。更何况,美国的华人喜欢找回自己民族血统的对象结婚,以避免不同文化引起的冲突。许多华人已经是许多代的移民了,但是身体里面依然保留所有中国人的血液。虽然许多“香蕉人”内心雪白,但是从骨子里面却不可避免这种从小耳濡目染的文化传统。华人,或许是与近代公民社会的缺位有关,许多华人认为政治远不是他们能够做主的事情,于是他们宁愿把精力投放到别的地方。近代公民社会的缺位与传统的中庸稳重之道,使得华裔始终对政治维持着一段看似礼貌实质上悲哀与冷漠的距离。没有政治参与传统的华人到了美国更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且更致命的是,许多华人虽然已经移民过来,但是内心依然没有认同自己的国籍。也就是说,中国人的乡土观念根深蒂固在他们的价值观中,许多华人依然认为,终于有一天是必须“回归”的,因此“别国”的政治,与我们无关。这无疑是华裔向心力的表现,但是这对进入政界,确实大大打击。于是许许多多的华人父母都情愿鼓励自己的孩子从事商业或者学术研究,而不是政治。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使得华人政客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要进步,必须需要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去打破僵局。中国人的性格与美国人大相径庭,在美国奉行及时的价值观,而华人一般认为,任何改变,尤其是重大的变化,都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华裔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这不利于政治的团结。华裔在美国分三块:亲大陆,亲台湾以及来自香港的华人。此外,华裔还有新侨与老侨,移民与土生之分。但是其他国家却化繁为简得多,如朝鲜与北韩,在美国就只一个“韩国领事馆”,可见华人社会内部复杂得多,无法在政治上团结起来。华人内部的分散使得许多美国人不把华人当成一个政治整体,政治力量不集中,就缺乏一个有力的声音,大大阻碍了华人参政的道路,华人权益也无法保障起来。所以美国华人欲得到政治地位,得到权益的保障,当务之急除了改变思想,还必须团结一致。虽然改变这种散漫有其苦难之处,但是相对于改变思想,

团结的实现要现实与容易得多,这实在不失为华裔在政治上一个努力的手段。

另外,初期移民,尤其是第一代移民的自身能力不足也是原因之一,中国最初到美国的移民,往往是通过劳力输出到美国的,或者战争逃难等等,文化素质有所欠缺,更无法谈论政治了。不过这样的情况在今天已经慢慢消失,即使是现在的新移民,都是带着高技术高素质过去的,而在本土出生的移民后裔也接受了高等教育,整个华裔群体素质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因此,“个人文化素质”这个影响力量正在渐渐式微。

除却华裔自身的原因,美国主流白人社会对华裔施加的压力也不容忽视。19世纪末期,美国曾经出台一份震惊全球华人的法律文件——《排华法案》,主流白人社会希望把华人都用大船运回中国。当时的美国已经是一个“大杂烩”,为何独独排斥华人?原因是当时的华人把原来的美国居民的工作都抢过去了。如今,《排华法案》早已废除,但是出于同一原因而排华的美国人可谓数不胜数。数十年来,秉承着勤奋为特色的华裔在美国取得了许多原居民没有的成就,据统计,华人的平均收入已经超过了白人的平均收入,以白人为主流的美国社会感到沉重威胁,始终不愿意承认华裔为美国人。美国人普遍认为,华裔是“美国梦“的实现者,却不是美国人。作为历史上最伟大的花样滑冰运动员,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冰上皇后”关颖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香蕉人(指年轻的非第一代移民),在她运动生涯的十多年来,为美国赢得了无数的荣誉。然而在2002年的冬季奥运会中,作为夺冠大热的关失误把金牌拱手相让给另一位美国白人选手莎拉·休斯。第二天美国报纸的标题居然是《美国人休斯打败关颖珊》,这真是美籍华裔尴尬的最佳反映。在美国人心中,不管你为美国争得多少荣誉,不管你的性格其实多“美国“,你是华人就始终不是美国人,这多多少少反应出一些美国人狭隘嫉妒的心态。而在政治,作为一个国家的权力象征,保持不让华裔介入是很多美国人的心态,否则华裔的威胁将日益变大。骆家辉,美国第一位华裔州长曾表示,在他竞选成功即将上任时,他收到不少恐怖信,内容大都是他是华人,若坐上高位,将面临生命的威胁。

虽然出于自身与社会的原因,美籍华裔要步入政界非常的艰难,但是情况在最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改善。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国社会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社会,而在近年,对华裔的包容性也在增长。美国著名华裔政治家莫天成曾经这样描述过美国社会在近年来在这一方面的变化——“以前,人们曾把美国称为大熔炉,这在最初的二百多年里非常形象。来自欧洲的移民,法国的、英国的、德国的……舍弃具有民族特色的姓名,重新起了类似布朗、史密斯这样的美国名字,。。。。。。不要背负外国文化的包袱,按美国人的方式思考,这就是所谓的融入主流社会。。。。。。但美国社会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它支持移民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成为美国人的同时,也不要忘记自己的文化本源。这就好比一个沙拉碗,黑橄榄、红番茄……每一样都是原汁原味,这样的一盘菜也很好吃。”可见,美国社会已经渐渐把宽容性扩展到移民问题身上了。其次,所谓一个硬币有两面,虽然华裔的秉承对其在政治上的取得有所约束,但是华人中的沉稳,认真负责,勤奋的特色也使得虽然为数不多的华裔政治家在美国享有好名声,如劳工部长赵小兰,不久之前赖斯任命的第一个外交大使关颖珊等,虽然在任命之初备受争议,但是他们往往用自己的实力在平息了一切的传闻并得到了美国人民的信任。可见,在这批华裔政治家的努力下,优秀的不争事实也会渐渐改变美国人对华人的传统政治观念,使得更多的华人从政成为可能。最后,布什政府与其他以往政府相比,大大提高了亚裔政治家的地位,华人在参政中也大大抬头。这不是说,以后的政府也会这样做。但是有了一个开始就是好事,如果以后没有,那就是一种倒退了,无疑是美国政府自己在掌掴自己。

综上所述,美籍华裔要在美国政界取得重要的地位还需要一段非常长的时间,但是从现在的状况可见,前景还是比较可观的,华裔在世界各地的进取精神也令人感动。

 

 
Photo 1 of 1